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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 来源:环球网页登录官网    发布时间:2024-01-14 20:29:04-

  海尔生物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5,483.38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6,420.41万元。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海尔集团公司经过控制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1.79%的股份(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持股比例,以下同),经过控制的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52%的股份,同时青岛海创睿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与海尔集团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将其持有公司全部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海尔集团公司行使。综上,海尔集团公司通过间接控股和委托表决合计控制公司42.46%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系参股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且委派人员担任该参股公司董事,公司对力博医药可实施重大影响。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审慎认定力博医药为公司的关联方。

  海尔集团经营情况持续、稳定,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年来,海尔生物从海尔集团采购原材料、商品、能源、服务等,海尔集团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提供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海尔生物向海尔集团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的,其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不存在拖欠的情况。

  力博医药经营情况持续、稳定,财务指标良好,与企业存在长期业务合作伙伴关系,合作期间未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具有继续履行与公司相关交易的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的上述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综合历史履约情况和经营现状判断,发生无法履约的情况的可能性很低。海尔生物将持续重视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海尔生物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海尔集团及力博医药采购元器件、原材料、OEM、运输类、能源类以及商旅、办公、物业、餐饮等。

  (1)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在任何一个时间里,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定定价。

  (2)投标定价:倘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适用招投标程序,按照招投标程序最终确定的价格定价。

  (3)市场行情报价: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基于下列方式厘定:根据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参考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其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2、就海尔生物与力博医药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参考市场同类或相似产品的可比价格水平,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

  公司已经就关联交易事项与海尔集团签订《关联采购框架协议》《关联销售框架协议》和《服务框架协议》。就具体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和海尔集团的相应实体将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另行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

  公司将在经批准的交易额度内,就具体关联交易事项与力博医药签订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和产品订单。

  必要性方面,海尔生物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维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升公司内部管理和结算效率,保障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品质,控制经营风险。

  公允性方面,公司与海尔集团等关联人的交易中,原材料和定制化元器件等商品的采购方面,公司及子公司一般采取公开对外招标或者参考市场可比价格定价,并定期依据市场价格情况与供应商议价,确保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商旅、办公、物业、运输、餐饮等服务类采购方面,相关采购价格均为集团内统一定价或市场化定价,相关价格与外部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

  基于上述,海尔生物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公允性,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年度,公司采购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额为20,745.00万元;销售类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额为8,775.00万元。公司关联交易发生额占同类交易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主体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人同意上述海尔生物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3月24日,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尔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海尔生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海尔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海尔生物监事会议事规则》《海尔生物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海尔生物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海尔生物对外投资决策制度》《海尔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海尔生物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海尔生物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海尔生物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海尔生物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其中,《海尔生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海尔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海尔生物监事会议事规则》《海尔生物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海尔生物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海尔生物对外投资决策制度》《海尔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海尔生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海尔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海尔生物监事会议事规则》《海尔生物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海尔生物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海尔生物对外投资决策制度》《海尔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另外,公司股东大会还将在会议上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青岛海创睿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4月2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展状况,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资金需求情况,为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决定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海尔生物安全科创产业园和子公司重庆三大伟业制药有限公司二期产业园建设,生命科学和医疗创新两大数字场景综合解决方案的相关研发投入以及投资并购等方面。未来,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5,035,305.76为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7,071,758股,扣除回购股份680,000股,有权享受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为316,391,7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8,195,879.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72%。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疗器械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第35大类“专业设备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项下的“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公司是基于物联网转型的生物安全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并大力向生命科学和医疗创新两大综合解决方案拓展。

  近些年,随着生命科学领域用户和医疗卫生机构用户的场景扩容、行业规范日趋完善,叠加数字医疗新基建以及国产品牌进口替代等新机会的不断涌现,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期。公司作为行业内具有先发优势的领先企业,处于难得的市场发展机遇期,需要持续资金投入支撑战略布局快速落地。

  公司作为生物安全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多项生物安全新产品及方案相继上市,并开创性地推出以物联网血液安全管理、物联网智慧疫苗接种为代表的物联网场景综合解决方案,2019-2021年收入复合增长率为44.90%。当前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正在大力向生命科学和医疗创新两大领域拓展,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能建设、技术创新以及投资并购,以保障经营业绩持续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5,035,305.76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入增长及处置联营企业Mesa取得一次性非经常性收益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8,046,340.77元。

  当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需要在提升产能、产品研发、投资并购等多方面持续投入大量资金,以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增强公司对投资者的长期持续回报能力。

  公司一向高度重视股东回报,2019年至2021年派发和拟派发现金红利的复合增长率为66.49%。结合所处行业的特点及经营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审慎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截至2021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规划,用于海尔生物安全科创产业园和子公司重庆三大伟业制药有限公司二期产业园建设,生命科学和医疗创新两大领域综合解决方案的相关研发投入,以及投资并购等方面。

  本期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未来,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和利润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及对股东的回报,制定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红利金额占公司2021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产能建设、研发投入、投资并购等方面,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9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267,940股,发行价格为15.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103.1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142.5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960.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433766_J04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海尔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海特生物医疗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产品及技术研发项目”和“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将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和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董事会授权首席财务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8,000.0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6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6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两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

  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

  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两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港口、汽车、生物医药、房地产等行业。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

  2022年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或“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实际业务需要,以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审核具体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也不断增长,鉴于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动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其他低风险套期保值等业务或业务组合,禁止从事如期货类等风险不可控的业务。涉及外币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负责审核具体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首席财务官领导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1、为更好地防范和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保密和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信息公开披露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内审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防范和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监事会都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了内控管理制度《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异常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总经理提名的张吉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请张吉女士担任副总经理。独立董事认为张吉女士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公司聘用张吉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人选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

  张吉,女,汉族,1967年6月出生。1989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并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年3月取得北京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21年7月加入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加入海尔生物之前,张吉女士任东软医疗副总裁兼人力与行政中心高级总监;2021年7月至今,任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全球人力资源总经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