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21年,除大件垃圾外, 我国各类低值可回收物产生量约9577万吨,回收量约为2547万吨,总回收率约为26.6%,仍有约7000多万吨被混入生活垃圾焚烧或填埋,远低于我国主要再生资源75%以上的平均回收利用率。
根据报告,低值可回收物是一个与报废汽车、废家电等高价值废弃物相对的概念,主要是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具有一定回收使用价值,可以通过一定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材料化回收利用并获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各类废弃物,但由于对其回收利用的经济效益较差,单纯依靠经营主体自发行为难以实现高比例回收利用,如废玻璃、废旧纺织品、饮料纸基复合包装、低值塑料包装、化肥农药包装、地膜等。
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共产生废弃低值塑料包装5021万吨、废玻璃2275万吨、废旧纺织品2124万吨、农用地膜132万吨、饮料纸基复合包装64万吨、化肥包装及农药包装 12.56万吨和11.7万吨,总体产生量大。
2021年我国各类低值可回收物产生量。资料来源:《中国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现状调查报告》
2021年,我国各类低值可回收物总的回收量约为2547万吨,回收率约为26.6%。其中,废旧农用地膜回收率达到60.6%,农药包装废弃物、饮料纸基复合包装、日用废 玻璃、废旧纺织品、低值塑料包装的回收率依次为58.6%、33.1%、27.1%、21%和19.5%,总体回收利用率低。
2021年我国各类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率。资料来源:《中国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现状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称,2021年全国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总量在13.4万吨左右,2022年为12.65万吨左右;2022年肥料包装废弃物产生量为11.7万吨。由于农药包装会含有一定的农药残留,混入其他废塑料再生利用存在一定安全风险隐患,目前我国农药包装基本还是以焚烧或填埋处理为主,少量的化肥包装会在清洗后用于农户盛装物品或收集后进行再生利用。
调查发现,我国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能力相对不足,处置价格较高,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后难以及时有效处置,影响前端回收的积极性。基层回收网点压力较大,个别地区回收、暂存仓库条件简陋,容易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此外,长效回收处理机制不完善,还没有普遍建立起化肥农药包装的押金回收制度,农民参与回收的积极性不高。
低值塑料包装覆盖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主要以商品包装或日用塑料购物袋、垃圾袋、快递纸箱塑料包装等形式存在。据测算,2022年我国低值塑料包装使用量为5066万吨,回收量为825万吨,回收率为16.3%,大多随生活垃圾一并焚烧或填埋处置。
调查发现,低值塑料包装回收面临着来自设计、回收链路和不同处理路径相互矛盾的三重困境:设计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没有最大限度地考虑可回收性,大多采用复合材料设计,在技术上难以回收,一次性使用之后只能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回收链路尚且还没有打通,低值塑料包装基本被归类为“其他垃圾”,很少有城市单独回收;低值塑料包装在生活垃圾处置系统中难以进行相对有效分选和规模化收集。
饮料纸基复合包装回收利用对技术方面的要求较高,难以覆盖成本,后端再生应用需求不旺盛;农用地膜回收率高但利用较难,农膜生产厂商众多,质量良莠不齐,超薄等不合格地膜仍大量存在,加剧了回收利用难题。
《调查报告》介绍,在国家层面目前尚未出台专对于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法律和法规和政策文件,仅有相关原则性的条文分散在其他法律和法规或规划文件中。
2009年颁布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对包括部分低值可回收物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进行了规定;2015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提出,农业生产经营者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等农业废弃物;2020年修订实施的《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明确对塑料污染作了具体规定,提出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对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应加强回收利用等。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要构建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实施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2022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白准确地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制定关于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支持政策。
目前,已有部分城市发布了地方性指导文件,如上海绿化与市容管理局发布的《上海市可回收物指导目录(2019版)》;广州市发布的《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办法》等。由于城市经济发展与资源化利用水平相差较大,低值可回收物的范围也有所差异。
调查发现,各地对于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的补贴标准也各不相同。比如,福建省泉州市《低值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处理经费补助办法(试行)》规定,对收运企业分类处理收运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低值可回收物予以补助。低值可回收物每吨补助运费186元。
上海市闵行区《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补贴细则》规定,2020年对担负区级两网融合集散场运行主体企业和担负各街镇(莘庄工业区)两网融合中转站运行主体企业,实施运行处置成本补贴,标准为不超过111.5元/吨(最终以中标价为准);杭州市富阳区《2021年再生资源回收补助的实施建议(试行)》规定,2021年低价值可回收物按300元/吨标准做补助。
《调查报告》介绍,目前,我国在回收端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尚不完善,低值可回收物源头分类投放效果差;在处置端城市集中分选设施不完善、不配套,集中分选能力不够;在利用端公司参与积极性不高,利用技术水平较低。企业规模小而分散等是行业面临的主体问题。